一、基本原则
1、坚持主动救助与依法救助相结合原则;
2、坚持临时救助与急难救助相结合原则;
3、坚持网格救助与数字救助相结合原则;
4、坚持源头救助与社会保护相结合原则;
5、坚持社会救助与专业救助相结合原则。
二、总体目标
“三个100%”即流浪乞讨人员处置率100%、临时遇困人员兜底救助率100%、困境未成年人返校入学率100%。
三、工作目标
实现“1、2、3、4、5、6”战略救助工程。
“1”:刷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救助品牌,建立一个政府主导、民政牵头、部门配合“三社”联动和社会参与的救助工作大格局。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运行模式和标准化模板。通过三年的运行,建立一个全省居一,全国靠前,机制完备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运作体系。
“2”:依法开展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》两项法制救助。
“3”:创新开展“三大”特色救助。
①创新开展“数字救助”与“主动救助”并轨运行。通过社区网格将救助信息动态画面及时传送至数字救助中心,快捷处置街道各类需要救助的对象。
②创新开展软件管理与需求终端并线运作。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软件,与相关部门、村、社区、医院、学校、社会组织、家庭个人等实现救助信息对接共享,及时快捷对各类救助人员开展需求服务。
③创新开展热线服务与专业保护并行运转。利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平台,开设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专线,通过专线,根据对象不同需求开展政策咨询,困难救助、矛盾调解、心理辅导、行为矫治、关系调试、资源协调等服务,为困境未成年人搭建一条快速处置和救助保护的绿色保护通道。
“4”:开展四大救助试点
①开展流动人员临时救助试点。在火车站出口新建一个急难临时救助点。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农民工、务工不着、冰冻灾害等临时遇困人员开展急难性、临时性救助。
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社区社工服务试点。选择3个社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社工服务,探索建立社区未成年人发现、报告、处置、服务与未保中心全面对接机制,逐步实现社区社工服务全面覆盖。
③开展社会组织项目精细化试点工作。选择1-2个社区开展项目服务试点。建立1-2个精细、经典、可操作的项目实体。
④开展社区救助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。选择3-5个社区建立一套社区发现-报告-救助-处置等一体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。
“5”:开展五大救助活动。
①开展“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”活动。
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“社区乡村行”活动。
③开展困境未成年人“类家庭”保护活动。
④开展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。即档案规范化管理、集中供养对象规范化管理、社工服务规范化管理、仓库规范化管理、车票规范化管理、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。
⑤开展社会保护动态宣传与个案展示活动。
“6”:引进六大社会组织。
①恒德社会工作组织
②健力心理研究院
③安保服务组织
④力源体检医疗机构
⑤计算机培训学校
⑥康复医疗机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