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站政风行风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促进民政救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:
一、二十四小时接受群众求助、咨询,并实行首问责任制。
二、接到求助后,经甄别需现场处置的,正常工作日内15分钟内出车,中心城区60分钟内到达现场。
三、对群众的信访、投诉,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四、加大对求助人员的甄别查询力度,严格按照救助相关政策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到应救尽救。
五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,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返乡乘车凭证。
六、对无法查清个人情况的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实行分类救助。
七、坚持三个巡查制度。正常工作日内,坚持城区主动劝导,每天白天开展两次以上主动劝导巡查(上午下午各一次),每周至少一次晚间街面主动劝导巡查,站内晚班巡查2次以上。
八、救助工作做到工作程序到位、服务质量到位、法规解释到位。
九、工作流程、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。
十、实行服务承诺督查工作制度,定期督查承诺事项落实情况。开通服务承诺监督电话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,处理结果及时反馈。
以上公开承诺,热忱欢迎全市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,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救助服务电话:7210110(24小时)
监督举报电话:7265567(白天) 7223270(白天) |